劉耀武?

(作者為退休干部,原應縣政法委書記)?

  1974年9月的一天,應縣木塔文保所所長謝巨廣同志到縣公安局報案稱:木塔二層主佛像泥塑胸部被挖開,文物被盜,請求公安局破案。我當時任縣公安局副局長,接到報案后當即帶領四名公安人員及時趕赴木塔二層,對現(xiàn)場進行了詳細勘查。?

  主佛像端坐在木塔二層中央,塑像是木結構骨架,裝板纏繩,外敷泥皮,彩繪裝飾成型。木架中柱寬厚大約20厘米。中柱上端正好是佛像的胸部,中間有一個大約15厘米厚的凹槽,凹槽的外面釘有一塊鐵皮,發(fā)現(xiàn)鐵皮被人撬開,盜去裝臟的文物(究竟是什么文物當時弄不清)。同時發(fā)現(xiàn)主佛像膝部也被人挖開,里邊藏有東西,隨即從佛像腿內(nèi)取出許多木刻佛經(jīng),其中有幾卷是《大華嚴經(jīng)》,還有手抄墨跡,彩繪圖像,黃鼠骨架一個,麻燕爪許多。?

  經(jīng)訪問文保所有關人員,當時木塔正在維修,尚未開放。在二層維修木塔樓板的有本縣接馬峪村的兩位王姓木匠,在木塔底層維修大佛像泥塑的有老藝人韓佃翰(年近70歲),謝巨廣所長每天上塔監(jiān)工,除此再無他人登塔。?

  根據(jù)現(xiàn)場勘查和訪問有關人員情況,分析作案者很可能是兩個木匠。為此,我當機立斷火速派兩名干警到接馬峪村傳訊兩個姓王的木匠,經(jīng)過政策攻心,促使二人交待了問題,供認二層主佛像胸部裝臟的文物是他們偷的,佛像膝部也是他們挖的痕跡(但沒有偷東西),我當即責令他們交出所盜文物。經(jīng)清點有:佛牙(大約一寸半長)、水晶珠(其中有一顆是葫蘆狀),還有沉香木,檀香木,香泥餅等。這些文物裝在一個大約15厘米的銀盒內(nèi),外邊包有一塊黃綢子,原在二層佛像凹槽內(nèi)秘藏。盜后他們把銀盒搗毀,賣到縣人民銀行(后追回)。至此案情大白。因兩個作案人能主動坦白并交出被盜文物,經(jīng)研究決定給予從寬處理(當時文物法還沒有出臺,未追究刑事責任)。?

  這些文物在破案后全部移交給縣文保所。這批文物究竟有多么珍貴,當時人們都不清楚。事后謝巨廣同志把案情報告了雁北文物站。經(jīng)趙樸初和文物專家鑒定,確認是釋迦牟尼真身佛牙舍利,系稀世珍寶。《大華嚴經(jīng)》也是稀世珍寶,填補了我國現(xiàn)存遼代經(jīng)卷空白。因當時應縣沒有專庫,為防止被盜和發(fā)生意外,將這批文物交由國家文物局代為保管。上世紀八十年代縣人代會代表寫提案,要求國家文物局將這批文物歸還應縣,經(jīng)逐級反映,最后國家文物局同意將這批文物歸還應縣。在破案后的1977年8月,時任中國佛教協(xié)會會長的趙樸初先生攜夫人專程來我縣瞻仰了木塔和佛牙舍利。?